500多家企业承诺采纳 重雇年长员工指导原则 (2009-11-17) ● 吴淑贤 报道 超过500家企业已承诺会采纳“重新雇用年长员工的指导原则”,与合格雇员协商重新受雇的条件,为2012年生效的重新雇用年长员工法令做好准备。 这些企业共聘用约6400名年长员工,它们也承诺会善待健康情况及工作表现良好、却又没有被重新聘用的年长员工,通过分发一次过的就业辅助金(Employment Assistance Payment,简称EAP)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全国雇主联合会会长李庆言昨早在劳资政论坛受访这些数据。他说,业绩良好的企业需要人手,因此不介意重新雇用年长员工,劳资政的挑战在于说服没有工会及业绩一般的公司也这么做。 他说,雇主担心聘用年长员工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刚出台的指导原则已采取措施来避免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受影响。 李庆言也对首次被提出的就业辅助金表示欢迎,因为不是每家公司都能重新聘用所有年长员工,辅助金为企业提供了灵活度。 不过,他指出,辅助金的机制也不应被滥用,更不可被视为雇主的“逃生门”,否则要是每个雇主都选择分发辅助金,我国就无法成功提高年长者的就业率。 辅助金数额要适当 辅助金数额也是关键,必须拿捏得当才会对雇主和雇员有帮助。李庆言说,辅助金数额不能太高,否则会让雇员以为自己发了小财,削弱继续工作的动力,但数额也不能太低,须足以帮助他应付找工作时期的经济需要。 中小型企业公会会长廖振兴建议,辅助金可能无需一次过分发,或可分三到六个月来“分期付款”,这样可激励员工积极找工作。 另外,中小企业往往没有人力资源部门,在重新雇用年长员工上面对挑战。中小企业公会已和全国职工总会合作,协助这些企业落实完整的人力资源政策。 虽然重新雇用年长员工法令还未生效,本地餐饮业者“豆先生”已重新聘用10名年龄在62岁以上的年长员工,他们的工资、年假和医药福利等都没有被调整。 公司总经理许添顺说,为配合年长员工的需要,公司已改变工作流程。公司也以工作表现,而不是年龄来决定员工的去留。这让57岁受雇的李英非但不用在62岁时退休,还有机会获擢升为裕华园分行组长,管理其他六名员工。 李英受访时说:“我以为会被公司辞退,没有想到还有机会升职。只要健康没有问题,我会一直做下去。” 属于制造业的精密工程公司Qioptiq也已实施高度自动化的工作流程,通过改善工作本质来吸引年长员工继续留任。年长员工也可转换跑道,从前线员工变成年轻员工的导师,负责传授知识及监督生产情况,确保他们多年所累积的宝贵经验可以传承下去。 指导原则草案答问 问:雇主评估员工是否适合重新受雇时,如何衡量工作表现和健康情况? 答:雇主应根据工作需要评估雇员健康情况。要是健康不影响工作表现,便算健康状况良好,可以继续工作。不适合继续工作的雇员,需要有体检证明。在评估雇员是否适合重新受雇时,雇主也应考虑雇员过去两三年的工作表现。 问:根据指导原则,雇主调整薪金时可参考有关工作的薪金域的中间点(mid point of salary range of the job),这指的是什么? 答:薪金须以雇员的贡献以及工作价值为基础,须调整薪金时,可参考指导原则中有关中间薪金额的建议。例如,要是有关工作的工资是介于1500元至2500元,而员工的薪水偏高,雇主可把工资调整到2000元,也就该工作的中间薪金额。 问:如何确保雇主不滥用就业辅助金,以它作辞退年长员工的借口? 答:鼓励雇主提供就业辅助金不是要他们承担额外的商业成本,以致影响竞争力。不过,如果雇主纯粹是要一个更年轻的工作队伍,而没有竭力让年长雇员重新受雇或帮他们找新工作,工会将代表他们争取权益。 问:如果雇主本身无法重新雇用年长员工,但帮员工找到新工作,那雇主是否还需要提供就业辅助金? 答:提供就业辅助金是要让年长员工找新工作时,不至于有经济难题。因此,如果雇主帮他们找到新工作,就不需要提供就业辅助金。雇主也可以在提供就业辅助金之余,协助年长员工找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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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多家企业承诺采纳 重雇年长员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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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政委员会向公司建议 发辅助金给无法重雇老员工
Posted in 老龄化社会 on November 17, 2009 | Leave a Comment »
劳资政委员会向公司建议 发辅助金给无法重雇老员工 (2009-11-17) ● 何惜薇 报道 雇主如果竭尽所能却无法让符合条件的年长员工保住工作或帮助他们转业,可提供一次性的就业辅助金(Employment Assistance Payment,简称EAP),让员工重新觅职时手头较为宽松。 重新雇用年长员工劳资政委员会昨天公布草拟的指导原则,建议因规模太小、重组公司后有冗员,或要更新领导层等等的公司,在无法重新雇用满62岁员工时,给予他们辅助金。指导原则并未规定具体的金额,只说它不可太低,以致帮不了雇员(尤其是低薪者)渡过难关;也不应太高,以致满62岁的员工失去受雇动力,并对雇主造成压力。 不过,全国雇主联合会会长李庆言受访时说,低薪雇员在经济不景时一般在约三个月后才能找到工作,因此辅助金金额可定在这个水平,往后再调整。 虽然重新雇用年长员工的法令2012年1月1日才生效,劳资政工作小组去年4月就已推出《重新雇用年长员工的参考原则》,昨天出炉的草案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将再综合各方的意见,预计在明年初推出正式的指导原则。 人力部长颜金勇昨天在劳资政工业关系研讨会上说,劳资政伙伴通过一系列相关研讨会和工作坊等,提高雇主和雇员的相关意识,许多公司已把雇员工作年限延长至超过62岁的法定年龄。 他指出,人力部去年针对2900个雇佣单位所展开的调查显示,超过94%没设定退休年龄的公司,允许雇员满62岁后仍继续工作;近三分二设定退休年龄的公司,让年长员工把退休年龄延长到62岁之后。 颜金勇说,该草案具灵活性,例如,它鼓励公司在员工退休前一年就和他们开始讨论重新受雇事宜,包括员工所需的培训,以及职务、工资和福利等方面的调整。 草案也鼓励雇主在不符合重新受雇条件的雇员退休前至少三个月就通知他们,让他们为退休或另谋出路作好准备。一般而言,任何身体健康、过往表现达中上水平的年长员工,都可重新受雇。 至于雇主重新雇用员工时或许会考虑调整工资,去年推出的参考原则建议,如果员工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雇主减薪时可以工作薪金域的中间点(mid- point of the salary range of the job)为参考;如果员工被调往新工作,工资则应考虑工作的价值以及员工经验等等。草案则建议重新雇用满62岁员工时,也考虑相关员工60岁时是否曾被减薪。 政府10年前把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2岁时,允许雇主在延长雇员工作年限时减薪不超过10%。不久前,这个课题备受关注,大家尤其关心把退休年龄挪后至65岁,是否意味着将再次削减员工工资。 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林瑞生指出,无理一律削减年长员工一成工资的雇主目前占少数,而75%设有工会的公司已承诺重新雇用年长员工。 职总副秘书长王志豪回答本报提问时说,重新雇用年长员工就是重新提供雇佣合约,工资应反映工作价值。他强调:“制定指导原则就是要提高年长员工就业率,EAP不是建议雇主支付一笔款项后就抽身,而是为竭尽所能却无法雇用员工的雇主,提供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招’。” 目前有57%55岁至64岁的年长新加坡人依然在工作,政府希望在2012年,把年长者的就业率提高到65%。 有意针对草案提供反馈的公众,可在12月18日之前上网www.reach.gov.sg。
“重新雇用年长员工指导原则”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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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雇用年长员工指导原则”今出炉 日期: 16/11/2009 针对指导原则,老板怎么说?更多新闻内容,请看16.11.09的《新明日报》。 我国人口逐渐老化,到2030年时,每5名新加坡人,就有1人的年龄超过65岁。而我国目前共有15万名在职人士,其中有3万人,也将在2012年到达62岁。 为协助公司企业重聘年长者,“重新雇用年长员工指导原则”今天出炉,欢迎公众于本月18日至12月18日提供看法和意见。 指导原则的一些内容,最终可能并入2012年1月实施的重新雇用年长员工的条例当中。有关条例将让62岁年长人士继续工作到65岁,甚至至67岁。 人力部代部长颜金勇透露,根据人力部去年的调查,94%的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员工的退休年龄,以及员工退休后重新被雇佣时的工作分配。 颜金勇鼓励公司企业多多聘请年长员工,尤其是女性。 “重新雇佣年长员工”劳资政三方委员会主席阿力山大说:“指导原则是为了让企业更具伸缩性的重聘年长员工。协助有经验的老员工继续为公司做出贡献,让他们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还可以赚取生活费。” 假如有关的指导原则通过,那么,2010年1月后,企业将必须严格看待重新雇佣条例,重聘62岁的员工,并给予适当的工作分配或援助。 重聘年长员工的4大指导原则 ●退休前1年与员工讨论 ●双方要赞同新职务新福利 ●以工作表现来决定薪水 ●给予援助金帮补生活费
林文兴:在5年内 半数乐龄人口将参与“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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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兴:在5年内 半数乐龄人口将参与“健乐” (2009-11-16) ● 李静仪 政府计划在接下来五年内,把专为年长者设计的“健乐项目”(Wellness Programme)延伸到每个选区半数的乐龄人口,鼓励50岁以上的居民定期检查身体、多运动及建立活跃的社交网络。 在去年3月推出的健乐项目现已在12个选区试行,从明年起会逐步扩大到全国各区。它主要有三个部分:包括为年长者提供定期健康检查,鼓励他们常运动锻炼身体,并提供社交机会,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活跃充实,保持身心健康。 当局较早前为这项为期两年的试验计划定下的目标是,每区要吸引1000名年长者参加健乐项目,受委探讨人口老龄化课题的总理公署部长林文兴昨天为这项计划定下更高的目标。 他出席惹兰勿刹健乐活动嘉年华会后回答媒体询问时说:“我们很快会把健乐项目扩展到更多选区,希望它们能争取在五年内实现目标(鼓励一半的乐龄人口参与计划)。” 林文兴说,他主管的裕廊中区共有将近1万6000名乐龄人士,当局计划在五年里鼓励区内半数的50岁以上居民,也就是8000人参加健乐项目。 为实现这项目标,该区的8个居民委员会将各锁定1000个乐龄人士,每个居委会将推行各自的健乐项目,各居委会之间可互相合作,或同其他集选区或民众俱乐部联办活动,鼓励更多年长者定期参与快步走、太极、气功或排舞等活动。 林文兴指出,要实现新目标的最大挑战是改变人们对老年生活的观念,“年长者一般都会认为自己一旦到了某个年龄,举止就应该像那个年龄层的人,不会像年轻人一样跑动,这样的观念应该改变”。 除裕廊中区,另一个参与试验的老区惹兰勿刹区也准备更积极推广健乐项目。目前该区约有35%的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上,人数多达1万1600个。 惹兰勿刹集选区议员李文献医生受询时说:“我们有信心能在两年试验期结束前达到鼓励1000人参加健乐项目的目标,至今已有800人参与。” 他说:“要鼓励区内一半的年长者参加健乐项目,这个目标很有挑战性,但并非不可能的任务,需基层领袖、居委会、公民咨询委员会和义工等继续支持。只要引起民众对活动的兴趣,每个参与者也可帮忙推广,拉朋友和邻居加入。” 至于推广健乐项目可如何协助减低医药费,林文兴表示未有这方面的数据,但它肯定是有帮助的,例如预防糖尿病便可避免日后需定期投入一笔治疗费。 他指出芬兰的情况就很令人鼓舞。芬兰一度是国民健康指数最差的国家,但自从落实“从肥胖到健康”的全国性计划后,经过15至20年的努力,芬兰人已是全世界最健康的。 林文兴透露,目前正同财政部讨论有关健乐项目的拨款问题,“很明显我们需投入比试验期更多的资金”。 他说:“如果要全民健康,就得提早开始推广,现在我们的计划重点是放在50岁以上的国人,一旦计划在社区扎了根,我们将会确保年纪较轻的民众也保有健康的生活方式。” 健乐项目是由人民协会领导,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卫生部与保健促进局支持。
林文兴:希望50%老年人参与健乐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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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兴:希望50%老年人参与健乐项目计划 日期: 15/11/2009 总理公署部长林文兴说,我国将在更多选区推展为乐龄人士而设的“健乐项目计划”,以吸引更多年龄超过50岁的乐龄人士参与,目标是在未来5年里,使得乐龄人士的参与率达到50%! 总理公署部长林文兴和惹兰勿刹集选区议员李文献医生,今天出席了惹兰勿刹健乐嘉年华会暨康乐轩及乔治王道乐龄活动中心新所开幕典礼时,发表讲话。 “健乐项目”是要通过社交、有益身心、保健检验及后期跟进等活动,让年龄超过50岁的乐龄人士及他们的家人过着活跃、健康、快乐的生活。 林文兴部长说,试验实施“健乐项目”的惹兰勿刹来说,年龄超过50岁的乐龄人士大约为35%,也就是有大约1万1600名乐龄人士,如果参与率为50%,那么将可以吸引接近6000人参与活动。 以目前的情况来说,预料在2年试验期限内,惹兰勿刹可以达到1000名乐龄人士参与的目标,李文献医生有信心在基层组织的努力下,参与率可以达到50%。 林文兴部长说,在他本身的裕廊中选区,大约有1万6000名乐龄人士,希望在未来5年里,参与率也达到50%,也就是有大约8000人参与。 今早,林文兴部长以及李文献医生与800乐龄人士一起跟着“康教练”在现场做毛巾操。 参加“健乐项目”的会员,只限于50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无需缴付会员费。
研究调查:以年资为基础工资制 会影响年长员工受雇机会
Posted in 老龄化社会 on November 12, 2009 | Leave a Comment »
研究调查:以年资为基础工资制 会影响年长员工受雇机会 (2009-11-08) 澳洲格里菲斯大学教授比尔勒特:以年资为基础的工资制这个历史遗产,所造成的伤害不小。 由成人学习学院(Institute of Adult Learning)主导的一项研究项目发现,以年资为基础的工资制使较年长工人继续受雇的问题显得更为复杂。 澳洲格里菲斯(Griffith)大学教授比尔勒特(Stephen Billet)所领导的小组通过访问和调查等方法,探讨如何使年长工人有效学习、掌握新技能,以继续受雇。 他在过程中发现,不管是针对雇主或年长雇员而言,以年资为基础的工资制都可导致严重后果。例如,由于工资较高,雇主对年长员工要求更高,也更容易存有年长员工技能较落后的偏见。经济衰退时,这样的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长员工的受雇机会。 至于年长员工方面,更高的工资也令他们自视更高,一旦失去工作就更容易意志消沉,难放下身段去找待遇较差的工作。 比尔勒特说:“以年资为基础的工资制这个历史遗产,所造成的伤害不小。” 澳洲欧洲20年前 已发现此工资制问题 事实上,政府十年前把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2岁时,因当时工资制以年资为基础,允许雇主在延长雇员工作年限时减薪不超过10%。在提高年长员工受雇能力的前提下,政府也从员工50岁起递减公积金缴交率。 比尔勒特也同时在澳洲进行年长者受雇问题的研究,发现该工资制影响就业问题早在20年前就不再出现于澳洲和欧洲国家等,“就算还有,也肯定不如这里严重”。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为了落实社会和经济目标,纷纷意识到应正视如何让年长员工的技能满足工作要求。比尔勒特认为,有必要从年长者的角度去看他们的需求,因此领导小组访问了42个满45岁的新加坡人,并邀请另外200人参与调查。 他说,之所以针对满45岁者是因为世界各地对较年长者的定义是满45岁的人,但目前一般退休年龄都不再是55岁,其实有必要调整该定义。 “一对一”的访问和问卷调查初步显示,55%受访者自满45岁以来都在不断地受训、学习。没有受训者当中,65%表示如果情况许可,非常乐意受训。 不过他们强调,不愿意只当学生,更倾向于参与讨论,也希望有机会分享经验。让比尔勒特印象深刻的是,所有受访者都说学习是个人的责任,不能依赖雇主,但他们希望获得适当的支持,如受训假期、灵活培训安排(包括时间和地点)、可获颁受认可的证书以及提高学费须缴税的顶限等。 比尔勒特透露,小组将在本月内完成调查,预计明年初就能同大家分享相关分析。他是成人学习学院于去年4月成立以来,受邀前来本地访问的五位学者之一。 这所旨在发扬优质延续教育与培训(CET)的学院,本月5日为成人教育与培训从业员推出联系网络。在过去一年里,有近3000人在学院的培训与评估高级证书(ACTA)下受训,另有超过60人在其转换专业计划(Professionals Conversion Programme)下,转行成为CET专业培训员。
林瑞生:退休年龄法令也规定减薪须根据表现
Posted in 老龄化社会 on November 12, 2009 | Leave a Comment »
林瑞生:退休年龄法令也规定减薪须根据表现 林瑞生认为,该法律已实行10年,如有雇主表示不了解这项法令,以年龄为由而忽略薪金与生产力和表现的关系,那他们就“理亏了”。 调整60岁员工薪金的法律条文在赋予雇主削减60岁员工多达10%薪金的权力同时,其实也列明减薪决定须根据员工表现挂钩的“合理因素”。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林瑞生认为,法律已实行10年,如有雇主表示不了解这项法令,以年龄为由而忽略薪金与生产和表现的关系,那他们就“理亏了”。 职总希望在明年让剩余80至100家有工会组织、但在削减60岁员工薪金时仍采取“一刀切”10%做法的企业,更灵活地处理年长员工的薪金问题。 林瑞生也是总理公署部长,他昨早在选区活动后接受记者访问。 林瑞生在本月中曾指出,职总将与其他劳资政伙伴探讨废除60岁员工延长工作年限时被减薪高达10%的可能性。人力部长颜金勇前天在受访是也表示,雇主不应一律削减60岁员工10%的工资。 退休年龄法令规定,雇主不能以员工年龄而减薪,减薪的决定须根据“员工生产力、表现、职务与责任,以及薪金制度,即员工薪金是不是以年资为基础的“合理因素”。 提醒雇主灵活决定60岁员工薪金的调整幅度的其中一个可能平台是全国工资理事会。理事会可在下一次宣布宣布工资指导原则时,鼓励雇主作出相关检讨。 不过,林瑞生也表示,法令和工资理事会的指导原则虽有必要但仍不足够,最重要的是“各行各业由企业本身来落实”。 此外,另一个让年长员工不安的是,退休年龄法令也规定,如果受影响员工不赞同削减薪金的做法,可在满60岁时或之后自动退休;同样的,员工的雇主也有权要员工退休。 对此,林瑞生回应说:“如果雇主已经根据四个合理因素去决定减薪,雇员仍不肯接受,那自然要依据法律执行。如果雇主没有根据合理因素来减薪,不是工会会员的员工可到人力部,如果是工会会员,我们可通过与雇主协商和调解,但并不多。” 调整60岁员工薪金的法令在1999年实施初期,大部分有工会组织的企业都采取减薪10%的做法,但是随着越来越多企业走向以表现为主的薪金制,一律削减10%工资的企业已减少到今天的8%,约80到100家企业。 其余20%有工会组织的企业认为没有减薪的必要,而绝大多数,也就是70%的企业则采取减薪0至10%的做法。 全国雇主联合会在2005年所作的调查则显示,只有15%的企业在员工60岁时削减薪金。 即将在下个月中进行的劳资政工业关系座谈会的讨论议程就包括年长员工工资的讨论。分别代表劳资政三方的是林瑞生、全国雇主联合会会长李庆言和人力部长颜金勇。 林瑞生也强调,随着重新雇用年长员工法令即将在两年后生效,如果雇主对调整60岁员工薪金的宗旨仍有欠了解,到时候可能拖慢提高年长员工就业率的步伐。 林瑞生说:“很多工友担心,当他们年满60岁的时候被一刀切减去了一部分薪水,等到了62岁时又再来一刀。有些员工在62岁以后的再雇佣合约可能是每年更新的,如果这样每年一刀一刀切的话,年长员工的薪水就会越来越低。”